|
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暑期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
国家级远程培训的通知
成都市青羊区、武侯区、锦江区,自贡市自流井区、沿滩区,乐山市市中区,资阳市乐至县,南充市顺庆区,泸州市叙永县,遂宁市船山区,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:
现将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的通知》(教师厅函[2008]2号)转发你们(见附件一),请贯彻执行。
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我厅川教函〔2008〕323号文已经确定你县(区)作为我省参加2008年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的项目县。请各项目县(区)教育局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,做好2008年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工作,为参训学员提供相应学习条件,按时参加网上视频工作会议,组织远程培训和教学辅导,保障这次远程培训工作顺利完成。
本次远程培训工作由我厅师范教育处统筹具体组织实施,四川省电化教育馆负责工作指导与技术支持,负责培训组织、评估、考核和反馈等相关工作。培训期间,省上将配合教育部,组织专家和项目管理人员深入一线实地指导和检查。
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县项目实施工作,组织电教、教研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等部门,设立乡镇(中心校)培训点、班级管理、技术和课程支持服务,组织集中研讨、培训考核及反馈等。
各地区在此次培训活动中不得向参训教师收取任何费用,教育部将安排专项经费,对项目县提供适当的经费补助,各地应保证适当配套经费的支持。
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联系人:胡成华 电话:028-86115459
E-mail: sfc129@163.com
省电化教育馆联系人:李剑侠 电话:86721266 传真:86660762 E-mail: lijianxia@scxxt.com.cn
附件: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的通知
四川省教育厅
二○○八年七月十日
主题词:中小学 远程 培训 通知
|